各学院(部):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部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抽查情况的通报》(教办高【2018】95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办高【2018】967号)文件要求以及近期郑州市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和教学实验室安全自查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实验室,以所在学院(部)为单位统一提交材料。
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填写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委派专人负责,如实填写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
2.统计表格式请参照附件,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年度报告及实验室安全报告报送要求
各学院(部)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以及水电气等安全隐患,并形成书面报告,在2019年1月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和自查报告提交至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英才校区惟实楼8211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yzxjxgl@zhzhu.edu.cn。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将对全校实验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对实验室所属学院下发整改通知单,并监督学院整改到位。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229057
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2019年元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