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元旦及寒假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请各实验室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元旦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校政字〔2018〕87号文件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学院(部)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放假前要组织人员严格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所属的各类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暖等无安全隐患,以及门窗等完好;教学实验室内没有要运转的仪器设备,必须关闭电源总闸。同时要做好防火、生物安全、网络安全等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实验用危险品的检查。做好防盗工作,防止失窃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做到防患于未然。
2.假期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在放假时将门窗锁好,并张贴封条,假期期间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须经所在学院领导、相关学校领导批准做好登记备案后方可使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3.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经所在学院领导、相关学校领导批准后,每天都要有教师值班监督,负责安全工作,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管理,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要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
4.放假期间各实验室严禁使用、存放危险品。实验所用剩余危险品要及时、清楚地登记,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的要求进行封存。
5.各学院如发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及时向所属单位及学校报告。
实验实训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6日